关于表彰跆拳道项目备战2012年伦敦奥运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跆拳道协会表彰办法(暂行)》规定,为表彰在跆拳道项目备战2012年伦敦奥运会工作期间有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经中国跆拳道协会秘书处提名,并经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跆拳道协会审核批准,现决定,授予北京市什刹海体校等22个单位“突出贡献奖”和“贡献奖”,授予王志杰等44位同志“金质奖”、“银质奖”和“铜质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为跆拳道项目奥运备战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跆拳道项目备战2012年伦敦奥运会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拳跆中心章)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