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规范全国大众跆拳道培训及段位考试管理制度,提高教学质量、加强监督管理、增强公开透明度,中国跆拳道协会对培训考试做如下规定:
1.区域性一级团体会员单位主办的大众跆拳道培训及段位考试应至少提前30天向中国跆拳道协会申请并备案,由中跆协在道通天下网站刊登列表通知,并同时开通网上报名系统。参加培训与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培训班网络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特殊情况下也可向承办单位直接报名,由承办单位代为录入系统)。
2.在培训和考试期间,承办方应拍摄培训、考试现场录像,中跆协将在道通天下网站增设考试视频认证专区,展示考试相关视频资料,考试过程中的视频资料应包含全部参加考试人员形象及技术表现状况,每个参加考试人员的视频不能短于10秒钟。
3. 视频资料可采取DVD视频光盘、电脑记忆卡、大容量U盘等形式邮寄至中国跆拳道协会会员管理部,备案后将返还所有存储物品。
4.所有教练员、裁判员、晋级官理论考试试卷,必须以邮寄的方式向中国跆拳道协会提交考试试卷。